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如何選擇工作室的大小
當被測產品(部件、部件、組件或整機)放入高低溫濕熱試驗箱進行測試時,為保證被測產品周圍的氣氛能夠滿足測試規范規定的環境測試條件,工作測試盒尺寸與被測產品一致 外形尺寸之間應遵循以下規則:
①被測產品的體積(W×D×H)不得超過高低溫濕熱試驗箱有效工作空間的(20~35%)(推薦20%)。 建議測試時發熱的產品選擇不超過10%。
② 被測產品迎風截面面積與該截面上試驗室工作室總面積之比不大于(35-50)%(推薦35%)。
③保持被測產品外表面與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壁的距離至少為100-150mm(推薦150mm)。
以上三項規定實際上是相互依存、統一的。 以1立方米的立方體盒子為例,面積比為1:(0.35~0.5),相當于體積比為1:(0.207~0.354)。 距箱壁100~150mm對應體積比為1:(0.343~0.512)。 綜合以上三個要求,高低溫濕熱試驗箱的工作腔容積至少應為被測產品容積的3~5倍。 作出此項規定的理由如下:
A. 試件放入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內后,占據一個平滑的通道,通道變窄會導致氣流速度增加。 加速氣流與試件之間的熱交換。 這與環境條件的再現不一致,因為溫度和環境試驗的相關標準要求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內試驗樣品周圍的空氣流速不應超過1.7m/s,以防止試驗樣品和周圍大氣被 與現實不符。 熱傳導。 空載時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內平均風速為0.6~0.8m/s,不超過1m/s。 當滿足①、②規定的空間面積比時,流場風速可增加(50~100)%,平均大風速為(1~1.7)m/s。 符合標準的要求。 如果在試驗過程中不受限制地增加試件的體積或截面積,則實際試驗時氣流風速會增加到超過試驗標準規定的大風速,試驗的有效性 結果會受到質疑。
B、高低溫濕熱試驗箱工作室內環境參數(如溫度、濕度)的準確度指標為空載條件下的測試結果。 試件一旦放置,就會影響試驗室工作室內環境參數的均勻性。試件占用的空間越多,這種影響就越嚴重。 實測試驗數據表明,流場迎風側和背風側的溫差可達3-8℃,嚴重時可達10℃。 因此,必須盡可能滿足①和②兩個要求,以保證被測產品周圍環境參數的一致性。
C、根據熱傳導原理,箱壁附近氣流的溫度通常與流場中心溫度相差2~3℃,高的上下限可達5℃。 和低溫。 箱壁溫度與箱壁附近流場溫度相差2~3℃(取決于箱壁的結構和材料)。 試驗溫度與外界大氣相差越大,上述溫差越大。 因此,距箱壁(100~150mm)距離內的空間為不可用空間。